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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媒体报道说,近年来,由于年轻父母生活压力增大,无暇照顾上学的孩子,餐桌的出现给父母带来了便利,因此年轻父母选择了送孩子去餐桌。 在餐桌上处理孩子的休息和吃饭,确实处理了父母的困难,所以学校周边暂时出现了很多餐桌。 但是,随着餐桌上的红火,出现了很多问题。

前几天,一位父亲张先生找到了我们的律所,就孩子在餐桌上受伤的事件向我们进行了咨询。 据张先生介绍,他们夫妇平时工作很忙,中午没有时间回家照顾孩子,所以把8岁的儿子放在餐桌上处理午饭和午休的问题。 一天午休,孩子爬上另一个婴儿王某的床时,因踩了王某的衣服,两人吵架,张的儿子被王某垫上。 餐桌老师急忙把孩子送到旁边的诊所,被诊断出孩子的门牙被咬了。 餐桌老师通知王某的监护人,那个监护人垫付了诊疗费。 小张赶到小饭桌上,带孩子去专门的牙科医院,知道因为孩子年龄小,补牙必须用好材质。 另外,长大后需要换牙齿。 这些费用可能需要一万元以上。 小张一找到饭桌,饭桌老师就很配合。 张先生立即联系王某的监护人要求赔偿,但对方监护人态度强硬,不承担责任。

“孩子在小饭桌受伤是谁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第三全部人身损害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履行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于餐桌上孩子受伤的事件,王某的监护人和餐桌必然有责任。 王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侵权行为应由父母负责。 餐桌老师在午休时没有起到其监管作用,餐桌对孩子受伤的结果也有部分补充的责任。

孩子在餐桌上受伤后,小张应该积极找餐桌和王某的父母协商。 但是,如果侵权人不合作,为了防止今后走上诉讼的道路,监护人必须收集证据。 张的孩子去诊所的诊断记录和牙科医院的病例必须保存。 如果和饭桌关系好,小张要尽量得到饭桌老师和其他孩子证人的证言,证明孩子在饭桌上受伤的经过。

在当今餐桌的流行趋势下,父母一定要对餐桌进行考察,为了孩子的饮食和休息安全,要尽量选择可靠、有资质的餐桌,以免在未来发生安全隐患时提出索赔。 监护人可以尽量与餐桌经营者签订安全协议,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经营者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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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文康(潍坊)律师事务所侯婷婷

标题:“孩子在小饭桌受伤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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