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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的“两会”中不断听到在医疗保险中引入商业保险制度的呼声。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建议,迅速发展不同类型和等级的商业医疗保险,使之成为社会医疗保险较为有效的补充。 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企业监察长刘京生为首的许多委员也呼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运营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引入商业保险运营机制。

新医改方案提出:“积极倡导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途径,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运营各种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参与上海市医改方案设计的专家表示,提高医疗保险中商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和保障幅度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考虑到商业保险人员的动手、诊疗数据的采集采用等具体问题,医疗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持慎重态度。 江苏省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3月11日表示,除个别城市将大病保险交给商业保险运营外,没有扩大医疗商业保险的计划。 $$分页符$$

补充商业保险

美国卫生费用的来源按照政府和非政府的划分,政府筹资占总费用支出的45%,非政府占55%,但非政府首要的是商业医疗保险,占总费用的35%以上,自费医疗大致为10%左右。

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在雇主的协助下,帮助员工购买一人或其家属的医疗保险,员工自身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比例。

2009年美国卫生总费用为2.5万亿美元,人均8160美元,占gdp的比重上升到17.6%。 中国2009年卫生总费用约16118.8亿元,人均卫生费用1192.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4.96%。 相比之下,中国的卫生费用相当紧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企业监察长刘京生呼吁,在基本医疗保险体制中引入商业保险运营机制,有助于城乡居民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险,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采纳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炎建议,允许保险机构全面参与新型农村保险试点、制度设计和基金管理,从而缓解“新型农村保险”中基金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职能不确定、基金收益率水平低等问题。

中国人保等商业保险企业在陕西、广东湛江等地推出新险种,拟与银行、政府合作。 其中,湛江市从2007年开始委托商业保险企业提供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拿出少量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企业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参与上海市医改方案制定的专家表示,上海正在考虑将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互助业务交给商业保险企业经营。 “这部分的费用不高。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负担太重,资源的采用事实上是不公平的。”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旭东指出,引进商业保险企业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商业保险企业在支付前审查诊疗过程和用药合理性,远比政府监管有效。 $$分页符$$

实际操作问题

江苏省医疗保险中心的负责人说,没有在省内宣传商业医疗保险的计划。 镇江市医保局局长陈新中表示,这其中有许多实际操作问题。

首先是结算数据来源,这是医疗保险运营的基础。 目前,各地在医疗保险部门设立了专业结算中心,通过与卫生机构的网络统一收集数据。 商业保险企业建立数据库的话,会成为很大的支出。 如果医疗保险公司统一向商业保险企业提供数据,两者如何分工合作?

医疗保险的办理是一项更专业的工作。 镇江从1995年开始,最先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结算相结合。 1998年增加了“预算支付”环节和基于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的“弹性结算”。 现在,建立了以“就诊者头”指标为中心的“总额预算”为基础的复合结算方法,部分实现了按病种付费。 在保证基本医疗诉求、合理采用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商业保险机构短时间的经验不足。

另外,从商业保险企业的角度来说,基本医疗办理管理服务是微利业务,同时存在明显的地域不均衡。 因为承接这项业务所需的营业税、所得税和保障基金会影响承包机构的积极性。

对此,刘京生呼吁尽快出台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

作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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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业医疗保险难行”

地址:http://www.water-quality.cn/wffc/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