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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市住建局印发《潍坊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房地产经纪领域进行了详细、严格的约束。 2月25日前,市民可以书面向市住建局房管科反馈意见。

《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一个考核年度内不良新闻达到3条以上的员工,被列入房地产经纪的“黑名单”,不准继续在潍坊市工作,公告、网站、媒体

本《办法》约束范围广泛,潍坊市域从事房地产经纪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及工作人员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纳入信用档案管理。 信用档案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是反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员工基本情况、经营业绩、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档案资料,是房地产新闻管理系统的重要复印件。

证券公司信用档案包括经营行为新闻、社会贡献新闻和社会评价新闻,具体包括日常经营、资金监管、行政处罚和司法诉讼、依法纳税、政府、社区和相关机构评价等情况。 根据《办法》的确定,社会评价新闻基于顾客评价和舆论监督评价情况。

信用新闻的收集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日常收集,通过领域协会、司法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等多种途径获取。 (记者陈静)

标题:“潍坊:失信房地产经纪人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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