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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外国人利用两家投资企业,私设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平台,然后同一个上海人开办企业,吸引客户约1000人进行保证金交易,从中收取佣金300多万美元。 日前,被告人蔡某、艾某、刘某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印尼人蔡某在新加坡投资企业工作马来西亚人艾在新加坡期货交易企业从事销售工作。 2005年初,蔡某通过北京的离岸港口企业,在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巨大的亚洲企业,去了中国大陆的淘金热。 企业指定艾某为董事,以艾某名义在香港东亚银行开户,在网上设立icts期货保证金交易平台,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蔡某供述称,icts期货保证金交易平台是向美国一家企业借贷的。 满足了巨型副亚洲企业在国内招揽顾客的诉求,两人于2006年12月转战上海,在延安东路找到5间独立办公室。 随后,据房屋出租人介绍,蔡某通过专业代理注册的企业借用上海市民的身份,设立了上海鼎仪投资顾问有限企业,由艾某负责日常运营。 他们招聘了30多名业务员,在企业内部设立业务部、客服部、财务部等部门,通过网站推广买卖外汇、黄金期货保证金交易,让业务员介绍根据保证金比例扩大交易的“特点”,向客户介绍外汇、财务部等部门。

鼎仪企业在吸引顾客后,通过巨大的次亚洲企业平台进行外汇、黄金保证金交易。 交易杠杆比例达到1100,交易量最低一手100美元,企业提取的佣金为1-5分,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006年9月4日至2009年1月14日,巨型副亚洲企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中国945名客户(其中多为进行外汇交易的客户)保证金1100万美元以上,交易佣金300万美元以上。 中国顾客期货交易损失达800万美元以上,因此受害者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

上海员工刘某原系蔡某下属的员工,为了扩大业务,在蔡某自己设立了投资企业,并与其合作分成。 2008年11月,刘通过某中介机构注册成立上海思茅投资咨询有限企业,并与客户签订交易协议等,为庞大的亚洲企业吸引了期货交易业务。 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月14日,巨型副亚洲企业通过刘某企业收取48名客户保证金150万美元以上,交易佣金41万美元以上。

检察官表示,本案被告人面对不特定公众,吸引许多没有专业信息的老百姓到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引导投资者在国外操作,其收到的担保金额、佣金远远超过外汇买卖等规定的起点标准,是典型的地下金融期货事件。 检察官警告市民,类似的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无法控制风险,投资者盲目投资难以收回损失。

作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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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非法“期货交易”骗千人 高风险交易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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