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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我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省快速发展改革委配合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款标准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附: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省教育厅:为保障我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维护考生权益,决定规范确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款标准为:注册费人均444 语文、数学、外语(不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等统一考试科目和自由考试科目,以及综合科目(专业信息)的考试费用均为每年级45元。 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费都是一年级35元,外语口语测试是自愿选择的。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试费每人240元,再考试费每人80元。 二、这笔收款为行政事业性收款,采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款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纳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款方必须按规定办理收款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快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印刷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期满后另行发表。

“山东就高考收钱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来源:山东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标题:“山东就高考收钱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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