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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1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企业垄断协议草案

年12月,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显示,从年到年,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销售“福特”牌汽车时,制定并发行《价目表》,要求经销商签订《价格规范自律协议》,制定经销商网络最低价 在长安福特汽车有限企业的价格管理中,下游经销商基本上按照其限定的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进行对外销售。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对下游经销商的管理,聘请了第三方企业,监测经销商的报价和实际零售价,对不以最低价格政策销售汽车的经销商,采取了扣除保证金、暂停供应等措施进行处罚。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限定经销商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责令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628亿元。

2 .延安市10家混凝土公司垄断协议草案

年8月,陕西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据调查,去年7月,延安市10家混凝土生产公司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在延安市某酒店协商共同提高混凝土售价,经协商,不同标签的混凝土每立方米上涨60元。 最终总结了《关于混凝土价格调整的联合声明》,并陆续盖章。 随后,10家混凝土公司将此联合声明和统一涨价情况告知各自下游建筑公司,并与各自下游建筑公司签订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执行新价格(或直接执行新价格),对部分不接受涨价的客户停止供应。 在执法部门开始调查之前,混凝土公司相继停止联合涨价行为,实施垄断协议的时间约为一个月。

延安市10家混凝土生产公司在经营行为上,违反了反垄断法。 2019年8月,陕西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延安市10家混凝土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4922907.73元。

3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企业垄断协议草案

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显示,从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企业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法,通过网络平台向江苏省内经销商销售雷克萨斯企业品牌车时,应按各种车型的期望零售价进行报价。 截止到2003年3月,通过召开区域合作会、微信通知等方法,限制经销商出售雷克萨斯积分车的最低转卖价。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企业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实施了上述价格控制。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企业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2019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87,613,059.48元。

4 .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事件

年8月,上海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显示,从年到年,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滥用在中国大陆醇酯十二成膜助剂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与国内相关涂料客户签订并实施了具有限定交易效果的《照射不可议协议》和《最惠国待遇协议》。 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在相关市场内实施的排他性协议,促使交易对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购买大部分乃至全部酒精酯12成膜助剂,限制交易对方与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交易,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和潜在经营者通过正常竞争进入封闭市场,

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在相关市场内实施具有限定交易效果的排他性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2019年4月,上海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4378711.35元。

5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事件

年11月,天津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经调查,从年到年,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企业利用其供水范围内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发布文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保证书等方法,对申请新自来水事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中使用天津市华澄供水工程技术有限企业的智能变频控制柜和远程监控子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企业在经营行为上违反了反垄断法。 2019年5月,天津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7438622.77元。

6 .高意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有权案

2019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进行立案审查。 经审查,本案涉及光通信设备市场,包括波长选择开关、光收发模块等11个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区域市场被定义为世界,考察中国市场。 审查表明,本项集中消除双方在波长选择开关市场的紧密竞争关系,大幅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双方市场控制力,增加该市场公司之间的协调可能性,且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难以出现新进入者,交易可能会对该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有条件批准本项目集中:一是高意和凤凰城确保波长选择开关业务相互独立,相互持续开展市场竞争。 二是高意和凤凰将继续按照公平合理的条款提供波长选择开关。

7、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皇家蒂曼有限公司新建合营企业方案

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进行了起草审查。 经审查,本案相关商品市场为兽用和人用维生素d3市场及nf级羊毛脂胆固醇市场。 经审查,集中双方是维生素d3市场的竞争对手,存在纵向业务关系,相关市场集中,双方市场份额较高。 双方将建立新的合营企业从事中间产品7-脱氢胆固醇(英语为7-DEHYD,以下简称dhc )生产,可能贯穿上下游产业链,导致原材料和顾客封锁,统一维生素d3核心原材料价格, 有可能利用合营企业交流竞争敏感新闻,消除双方在维生素d3市场的竞争,提高市场集中度和双方的市场控制力,增强竞争对手。 此次可能集中在全球和中国兽用维生素d3、人用维生素d3及nf级羊毛脂胆固醇市场,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范例”

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有条件批准集中本项目:一是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皇家蒂曼有限公司除合营企业从事的dhc生产业务外,维生素d3相关业务完全独立,维持双方的独立竞争。 二是确保合营企业独立运营,避免双方以合营企业为平台交流竞争敏感的新闻。 另外,决策还要求合营企业的业务范围、双方不得对外公布价格新闻等。

8 .诺贝里斯企业收购爱励企业股份的事件

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进行了起草审查。 经审查,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汽车车身铝薄板外板市场、中国汽车车身铝薄板内板市场。 审查表明,该项目的集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增强了集中后实体在相关市场的控制力。 消除关联市场的重要竞争约束,消除集中后实体的单方面竞争可能性,进一步加强限制;进一步减少下游汽车公司的选择范围,增加采购风险;加强集中后实体和竞争对手共同排除、限制竞争的可能性;集中于关联市场。

2019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有条件批准集中本项目:一是剥离爱励企业欧洲经济区内所有汽车车身铝合金薄板内板和外板业务,剥离复印件包括相关设施、人员、知识产权和其他有形及无形资产。 二是在中国,集中后的实体十年内不得向在汽车车身铝薄板市场开展业务的竞争对手供应冷轧板。

9、浙江省气象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案

2019年3月,浙江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反垄断调查。 经调查,浙江省气象局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审批中,对民间防雷检测机构和气象部门所属国有防雷检测公司实行差别待遇,设置不平等市场准入条件的行为。 年11月7日,浙江省气象局向中国气象局提交的《深化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方案》(浙江燃气发〔〕76号)及具体执行中,浙江省气象局对不符合甲级资质条件的省气象局和11个市气象局所属防雷装置检测公司给予甲级资质许可,并对民间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浙江省气象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调查期间,浙江省气象局于2019年6月14日、8月2日向浙江省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交了两次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

10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案

2019年8月,黑龙江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展开反垄断调查。 调查显示,2009年2月11日,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发布首批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专用设备制造商和型号的通知》,由深圳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6d型和河南速恒物网络科技有限企业生产的sh-vst 哈尔滨市4500余台网约车安装了这两种型号的定位装置。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指定网约车车载设备制造商和型号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调查期间,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自主废止并公示了《关于发布首批哈尔滨市网上预约出租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专用设备制造商和型号的通知》。 (本版原稿由监督管理总局提供)

《中国质量报》

(责任:余明彪)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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