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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表公告,从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自今年5月1日起对绝对多数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7月1日降低汽车、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扩大新闻技术协议,减免产品第三步。

这次减税主要涉及纺织品。 石材、陶瓷、玻璃制品; 部分钢铁及贱金属制品; 金属加工机械、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等机电及零部件。 非金属矿、无机化学品、木材及纸制品、宝玉石等资源商品及初级加工品。 减税商品共有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从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 并且,随着关税总水平,特别是药品、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降低,相应地降低进口商品进口税(俗称邮政税)的税目税率。

今年以来,经过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去年的9.8%下降到7.5%,平均降幅将达到23%。 适度降低关税,促进外贸平衡快速发展,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也有利于推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改革。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积极降低关税总水平是习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落实重要演讲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中国根据自身优质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扩大进口的重要措施,这一行动和措施是中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术,

标题:“十一月起我国降低部分商品最惠国税率关税总水平将降至百分之七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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