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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朱江)记者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真正抓好实际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的精神,近期,自然资源部研究落实《国务院大审计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以下

方法是自然资源部根据奖励名单,分别列出各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规划指标5000亩或各县(市、区、旗)奖励2500亩的标准,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规划时,奖励的规划指标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被鼓励的用地规划指标单独达到被鼓励的市(地、州、盟)或者县(市、区、旗)。 被鼓励的用地规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定增长、调整结构、惠民生、配套短板项目建设。

《方法》规定了四个标准。 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优先考虑国务院大审计表彰的地区。 二是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好,用地指标采用方向和结构合理,用地诉求大的地区。 三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严格执行“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地,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好,批后供应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地区。 四是土地利用秩序良好。 除国家和省级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市(地、州、盟)一年内非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足500亩,县(市、区、旗)一年内非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足100亩,自然资源部

《办法》首先指出明确鼓励省的范围。 自然资源部每年年初,按照奖励条件,从土地利用规划执行进度、用途结构、利用效益、存量挖掘和协调匹配程度5个方面判断各省(区、市)上一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排在前十位的省(区、市) 并明确奖励市县名单,纳入奖励范围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奖励条件选出1个市(地、州、盟)或2个县(市、区、旗)作为奖励地区,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自然推荐理由 最后,自然资源部审查奖励机构,在系统内进行公示,期满后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奖励名单。

标题:“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需满足那些条件?自然资源部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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