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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网北京6月30日综合报道,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原副社长、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原社长、党委副书记王永春严重违纪问题
据调查,王永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
王永春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对王永春给予党籍处分,在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涉嫌将监察部经国务院批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王永春简历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吉林省干安县人,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从事,参加中国科学院地质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3.08——1999.09,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09——2000.06,吉林油田分企业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06——2004.10、吉林油田分企业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10——2007.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社长

2007.11——2008.0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02——2009.08,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08——.0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 0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标题:“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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