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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拉萨9月3日综合报道,《西藏日报》9月2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根据新闻网地方党政领导库资料,张洪波出生于1965年3月,担任日喀则市市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自去年6月起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厅长。

张洪波简历

张洪波,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四川宣汉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加入职工,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09—1986.07西藏农牧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6.07—1987.05西藏农牧学院人事部干部

1987.05—1989.04西藏自治区开发事业局秘书政务科干部

1989.04—1994.01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劳动改造局政治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94.01—1999.06西藏自治区监狱局政治处副主任、主任

1999.06—2000.11西藏自治区监狱局政治处主任、波密监狱副监狱长

( 1997.08—1999.12中央党校通信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 1997.09—2000.06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学考试大专班监狱管理专业学习)

2000.11—2002.09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2.09—2007.04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新闻研究中心主任

( 2006.03—2006.08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7.04—2009.11西藏自治区维持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

( 2005.09—2007.09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9.11—.09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 09—.09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 09—.05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

. 05—.12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 12—.12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正地级)

. 12—.12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家、政法委书记

. 12—.09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市长、政法委员会书记

. 09—.06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03—.07中央党校第42届中青一班学习)

. 06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网络党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警部长

2019.0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网络党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警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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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张洪波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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