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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就任前公示公告(第5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对目前拟录用的3名干部公示如下。

杨培君,民建会员,196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总工担任副主任。 自治区水利厅规划处副处长、建设和科技教育处处长、农村水利处处长、民建宁夏区委副主委(不在会)吴忠市副市长、民建宁夏区委副主委(不在会)副厅长、民建宁夏区委副主委(不在会)等职务。 现任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监察官、民建宁夏区委副主委(不在会)拟提名为区直机关正厅级领导干部候选人。

杨立华,回族,民进会员,1963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 历任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现任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主任模拟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提名为区直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候选人。

相卫国,九三学社职员,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 历任九三学社宁夏区委组织推广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现任九三学社宁夏区委秘书长拟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被提名为区直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候选人。

公示期为年4月24日至5月2日( 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的,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网上通报、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报。 请来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报中心,邮政编码: 750066。 通报电话: ( 0951 ) 12380-1。 短信报警手机号码: 18809512380。 通报地址: 12380.nxdjw.gov 来访通报受理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报中心。 电话通报和来访通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为调查核实举报问题提供便利,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当提供具体的举报事实和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为举报人保密。 被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影响任职的,自治区党委取消被举报人的录用资格。

标题:“宁夏对杨培君、杨立华、相卫国进行任前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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