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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2.13





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拟议名单的公告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非遗发〔〕47号) 经专家考核和现场访问等业务流程,明确了检验合格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清单。 另外,根据事业需要,更改了个别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名称。 现在公布。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对提案清单有异议的,在年12月19日前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真实姓名(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并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人的姓名、工作人员(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科


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100020


电话: 010-59882539 (传真)


在这里公告。


附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清单

文化部办公厅


12月13日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清单



标题:“文件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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