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7字,读完约2分钟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配套教育设施和居住区“同期规划、同期建设、同期竣工验收、同期交付采用”的大致要求。 一起调查一下相关内容吧。

根据《意见》的要求,城乡规划部门将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纳入城市可控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各配套教育设施的具体位置、4~范围。 其中辅助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大致在300米以下辅助小学的服务半径大致在500米以下 辅助中学的服务半径几乎在1000米以下。 符合教育设施建设要求的居民区,必须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规模较小,无法独立建设教育设施的居民区,必须在各居民区就近的位置统一设置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建设配套教育设施,应符合省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 幼儿园不得超过12个班级。 小学和中学不超过36个班,9年来学校始终不超过45个班,普通高中不超过60个班。 幼儿园每班不超过3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鼓励小班教学,设立小规模学校。

并且优先供应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用地。 根据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依法分配到教育部门。 全面落实配套教育设施和居住区捆绑建设,分期开发的居住区建设项目应当将配套教育设施安排在首期建设。 多次同步进行建设工程,同步交付采用。 实施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交钥匙”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偿交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标题:“新建小区先建学校 500米内要有小学幼儿园”

地址:http://www.water-quality.cn/wfjy/7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