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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齐鲁网报道,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称,去年,全省16市60个县(市、区)定向培养了360名农科公费生。 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等4所大学负责,招生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7个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农业技术宣传机构长时间从事农业技术宣传工作,具备普通高考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农科生。 具体招生条件、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编制年公费生及委员会示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10号)执行。

签订培养协议

就业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向被公费农科生录取的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报入学前必须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 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和寄送公费农科生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各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应当与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合作,及时组织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准备。

各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将于8月10日前,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录取的公费农科生,现场选择定向就业县(市、区),各专业根据高考分数高低由录取的公费农科生本人和家长自主选择。 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及其家长在选择定向就业县(市、区)后,当场签署并盖章定向就业县(市、区)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签名盖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 未按规定签订培养协议的,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教育协议书由考生带到培养学校报到,经培养学校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考生被正式录取为公费农科生。 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九份,学校、公费农科生各一份,就业县(市、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各一份,保存公费农科生个体档案,省农业农村厅、就业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培养费用和就业待遇

培养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公费农科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年10000元的标准支付给大学。 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每年4000元,学校按人均每月(共10个月,不含寒暑假) 400元的标准全额发放给公费生。 优秀公费农科生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

公费科生按期毕业后,就业县级有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公费农科生和定向县域内乡镇农业科技宣传机构在申诉岗位内双向选择,签订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 合同期满,严格执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继续聘用合同。 公费科生要认真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 市级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农科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发布违约记录,填写人事档案,负责违约退还和违约金管理。

标题:“2019年山东定向培养360名公费农科生 签订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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