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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文于8日晚公布。 意见共26条,安排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方面。

“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分数科目”“防止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让家长检查评分作业”“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不可以加快入编,做新的代课教师”……全文有很多,全文如下

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等作为招生依据。

根据意见,要统一开办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严格按照零起点教学标准,小学一年级学生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幼小衔接。 各地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课程的日常监督,提前下课准备,不得有超标教育、违规统一考试、考试排名、不履行教育责任等行为。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复印件符合授课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分级考核,严禁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为了提高校本课程的质量,校本课程基本上不写教材。 严禁使用地方课、校本课代替国家课,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并且,要求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训练成绩或证书说明等为招生依据,以面试、考核等名义选拔学生。

中央确定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意见提出,举办全员轮讲,强调新课程、新教材、新做法、新技术培训,加强教师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课堂教学、作业和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各地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工作,制定小学校核定标准,制定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办法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应当加快入编,不应当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意见确定了制定教师优惠政策,使教师享受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惠政策。 教育多次投入优先保障,教师待遇有所提高。 完善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上。

尊重校长岗位优势,完善遴选机制和管理方法,推行校长分级制,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优良、治校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要求停止把学生的作业当作父母的作业

意见确定,不得安排惩罚性作业,以免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要求家长检查评分作业。 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加强面试说明,及时反馈。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的责任。 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站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家长要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的信息表达交流,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良好的品行、良好的习性,合理明确孩子的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登,防止孩子课外负担的增加。

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意见认为,各地要加强监测监督,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同时开设体育课,将体育课纳入高中阶段的学校考试中招生得分科目。 开展有学校特色的体育项目,迅速发展校园足球,使每个学生掌握一到两项运动技能。 严格执行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 优化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养的课时在一半以上。

标题:“中央为义务教育划红线:严控考试次数,杜绝家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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