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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比较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一起调查一下吧。

公费教育是山东省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施的,是省财政负担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重点培养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

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有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等17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包括汉语言文学、数学和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9个师范类专业。

在高考中,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了山东省相关分数的要求。 如果学生选择报考山东公费师范生,学生和家长将被视为已经了解并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入学,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书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并且,山东省财政每年以10000元的标准支付公费教育经费给培养高校。 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每年4000元,学校按人均每月400元的标准全额发给公费师范生。 并根据经济快速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经费支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公费毕业生通常被安排在学科教师不足的农村学校。 《实施办法》确定公费师范生培养期、毕业后履约管理分别由高校培养、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负责。 公费师范生有违约情况时,应当及时全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等费用。 公费教育经费不及时全额退还的,支付违约金等费用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标题:“公费师范生新政解读:面向师范本科专业 17所高校承担培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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