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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俗称“公粮” 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农业税优势: 1、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2、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 3、通过两种方法征收。 4 .实行国家统一控制下的地区差异比例税率。 5、地方政府拥有比较多的管理自主权 农业税纳税人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农业税纳税人 二、农业税计税依据为农业收入,可分为以下两类: 1、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 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我国农业税的重要优势之一,也是农业税行之有效的征收方法 2、根据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是农林牧产品计税的依据,对所列农林牧产品,根据产品收入计算明确农业收入 三、农业税税率全国平均税率规定为往年产量的1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不同的经济情况,分别规定 四、农业税地方征收农业税(正税)时,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在一定比例内,征收一点税金额,地方采用,这叫农业税地方附加,“地方筹措”,农业税纳税期限为夏、秋两个季节。 六、农业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将应当缴纳的粮食或者其他农产品和现金报送指定机构。 征收机关收到后,应当开具收据 纳税人有义务运输他们应该缴纳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义务运输的里程通常以当天可以往返为基本原则,具体里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 超过运输义务里程的,超出里程的,应当按照当地正常运价支付运费

标题:“什么是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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