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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日报-新闻网赤峰4月11日综合报道最高检查官网报道,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因涉嫌文涛(副厅级)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事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巴彦渊尔市人民检察院诉巴彦渊尔市。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文涛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在文涛担任国家工作人员,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卡拉萨姆旗旗长、旗帜委员会书记、赤峰市财政局局长、赤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 违反国家规定,以公司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为个人,金额巨大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无法证明来源,差额巨大,必须依法追究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于涛简历

文涛,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1983年7月参加职工,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

1983年7月至1988年12月,赤峰市二中教师、共青团赤峰市第二中学委员会书记

1988年12月至1990年2月,共青团赤峰市委学少部青工农牧部部长

1990年2月至1993年7月,赤峰市直属机关工委推进部部长

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赤峰市农牧事业单位秘书科科长

1995年8月至1997年5月,共青团赤峰市委副书记

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共青团赤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9年4月至2002年1月,蓝汉旗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卡拉沁旗委员会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5年4月,卡拉萨姆旗委员会书记

2005年4月至年4月,赤峰市财政局局长兼局党组书记

年3月至年就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06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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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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