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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推进房地产电子证据库的建设,注册结果和电子证据在网上反馈到银行,抵押、贷款从“最多一次”变为“不跑一次”。 ”在今天的省政府情报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宋守军说。

8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认真做好便民利企业服务合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7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房地产抵押登记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新闻互通共享工作的

《通知》确定,截至今年年底,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至少与两家银行机构开展合同服务,互设服务点。 制定省级“互联网+房地产抵押登记”新闻共享接口技术方案,由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和中银领域金融机构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房地产登记新闻、银行贷款新闻、金融许可的信息共享查询。

建立这样的金融服务合作机制,将为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极大的便利。

一是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大厅设立服务点,为公司和大众提供资金监管咨询、抵押放贷咨询等前期服务,公司和大众同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具备条件的银领域金融机构设立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抵押人在银行签订抵押凭证,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完成身份确认和查询,收集影像资料,形成电子数据发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审查后,可以将登记结果反馈银行,也可以在银行网点设置自助打证机,自助打印不动产抵押登记说明。

《通知》优化了抵押登记流程,提出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等相关登记工作可以一并申请、一并受理、审查。 银行连续贷款业务实行前抵押登记和后抵押权设立登记,同时申请、一并受理、审查,从原多次申请、多次审查合并为一次申请、一次审查,大大减少了业务处理时间,也处理了银行抵押悬而未决的风险。

另外,《通知》建议,9月1日起全面推进房地产单元号码相关的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在抵押合同中增加“房地产单元号码”,规范合同样式。 对顺位登记、最高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格式的改进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处理了房地产抵押业务合同格式不统一的问题。 (通讯员宋辉)

标题:“山东不动产抵押、贷款将由“最多跑一次”升级到“一次都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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