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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合作,进一步组织监管互联网,将更多人的安居梦反映在现实中,不断提高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有住的地方,有住的地方。 居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利,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快速发展问题。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个部门印发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意见》,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了许多措施。 这一意见使租赁集团的权益保障制度化、常态化,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居住”的生活需要。

近年来,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不断提起住房租赁的诉讼。 大众诉求是政府努力的方向,由住建部提出租赁并举的住房制度,快速发展住房租赁规模化和专业化,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房的”的定位,在各级政府部门培育、快速发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在这种背景下,住宅租赁市场春江水暖成为机关企业品牌大量涌现、银行、产业资本、开发商等竞相追逐的“风口”。

迅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处理问题的过程。 正如《意见》指出的,一方面,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为新市民处理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混乱,房地产经纪人、房屋租赁公司和网络新闻平台发布虚假房源新闻、恶意抵扣押金租金、采用房屋租赁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因此,扩大住宅租赁供应,保障市场“池净水清”成为许多租客热切的期待。

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住建部注重问题、目标和结果,不断加大对非法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曝光力度。 特别是年6月以来,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乱象事业,取得了初步成效。 年6月1日至10月15日,31个省(区、市)共查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27140家,查处违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1853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17起,有力打击房屋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显著,党和政府打击房屋租赁市场

不仅要更加治本,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全和完整,处理问题,还要建立章立制,把“当前改革”和“长期立”结合起来。 由此可见,《意见》吸收了专业整治的良好经验,确定住房租赁服务提供市场主体、互联网平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的责任,为健全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制度遵守,住房资源质量、合同规范、配套服务 为金融管理等多方面提供指导意见,不仅加强住房租赁市场健全的成果,而且促进住房市场主体的行为

住宅租赁市场的建设和完整性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 城市政府对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承担主体责任。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合作,进一步组织监管互联网,将更多人的安居梦反映在现实中,不断提高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标题:“用制度为“居有所安”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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