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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潍坊媒体网报道了“因为生了女孩死了让儿子媳妇离婚”的消息。 儿子媳妇头上生了个女儿,婆婆很生气,很困惑的是,明明已经可以再要两个孩子了,婆婆却主张生两个孩子也是女儿,以死相逼儿子离婚,更令人吃惊的是,儿子同意了。 有常识的人听到这件事,很气愤,愤怒表示这婆婆的荒唐行为不道德。 因为在她眼里媳妇首先是生孩子的工具,人的感情和幸福并不重要,更奇怪的是婆婆偏执地主张生二胎也是女儿。 在如今这样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竟有人用极端的方法死守“重男轻女”的恶习,根深蒂固,令人不寒而栗。 “男尊女卑”的恶习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古代“养儿不老”、“女儿毕竟是别人家的人”等旧观念很大,但现在这些观念大多没有随着社会制度和风气的变化而生存的土壤,生儿子也不一定老,所以, 道理都是让人听的,再跟不讲道理的人说也没用。 首先国家政策允许二胎,并不是没有生男孩的机会。 其次,生男生女本来就是概率均等的自然规律,如果硬要说谁能做出决策,科学家也说男性的决策作用更大。 再次,即使是女孩子也有父母两人的基因,是双方的后代,虎毒还不吃孩子最后,这个婆婆和这个家人到底把结婚当成了什么呢? 轻重、不明原因、不尊重制度法律,对当事人媳妇来说不就是“坑爹”吗? 这位老太太考虑过结果吗? 生不出男孩就离婚,连两个孩子的机会都不给,问谁愿意嫁到你家? 更糟的是,有人想在结婚前提出来,和你儿子发生点关系吗? 按照这个婆婆的逻辑,这个婆婆其实也是外人啊。 为了同一个女人,女人为什么要为难女人! 现在,更可悲的是,丈夫也在婆婆必须跳楼的胁迫下同意离婚,提出离婚起诉。 光靠道德约束似乎不能处理问题。 那么,许多善良的人想从法律上约束这个家庭。 不能让无辜的人和年幼的孩子背负这样荒谬的悲剧。

标题:““婆婆以死相逼儿子儿媳离婚”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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