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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季节还没到,供暖收钱带来的问题困扰着市民。 11月6日,据记者采访,城镇部分小区向业主征收管道占用费,部分小区向居民征收取暖费延迟费,另外小区捆绑征收取暖费和物业费……这些方法是否合理,市民遇到不合理的征收费,

情况不按时收费的话,不动产“罚款”将变为200元

6日,奎文区怡新苑区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在房地产主导的换热站供暖,将取暖费交给房地产。 前几天,他们小区的房产告示通知征收取暖费,通知中确定规定,超过规定的收款时间支付费用的,需要向房产支付200元的费用。 名义上是二次开通费,业主们对此非常不满。

王先生表示,由于这几年供暖效果不佳,许多业主对是否供暖拿不定主意,认为房地产由变相勒索业主提前收费。

与此相反,怡新苑区房产延期交费业主主要涉及挤压问题,目前小区已经进行了两次挤压,很快将进行第三次挤压,但到期后,需要重新挤压该业主的房子 作者:文三

标题:“收取供暖费 物业条框多 业主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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