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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住在奎文区和扬尚城区的宋先生反映,他们小区的房产10月份收了取暖费,她认为今年和往年一样供暖没有问题,不料11月5日房地产突然发出通知,由于取暖户数不达标,导致取暖机不正常。

反映房地产收了暖气费,现在又要退了

6日下午,记者来到奎文区和扬尚城区,看到12号楼一个单元的单元门上贴有通知,称:“一期小区的取暖费征收率为35%,未达到取暖标准,因此今年冬天无法供暖。 请付了取暖费的业主拿着费用收据到不动产事务所办理取暖费的手续。”

据该小区业主宋先生介绍,她已经入住三年,小区供暖一直正常。 今年10月,她把取暖费交给了不动产。 本以为11月15日前小区将开始供暖,但房地产5日突然发出了退款通知。 “这个暖气费已经收了,现在回来不是骗人的吗? ”宋先生说。

住在11号楼的小王也在10月付了取暖费。 “我们小区暖气温度很高,看了物业的告示发出收钱的通知后,马上就收费了,没想到物业现在又发出了降价的通知。 我们现在不希望退换不动产,希望能集中精力取暖。 ”。 王先生说。 作者:文三

标题:“和扬尚城小区供暖率过低 物业要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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