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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吴晓璐

近日,新疆证监局发布中天在线“异地配资”平台风险预警,并公布其网站。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新疆证监局公示后全天候内,该平台网站链接失效。

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提示场外融资风险,9月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但仍有“异地配资”平台顶风犯罪。 记者以“配资”为关键词搜索某大型网站时,未出现“场外配资”平台的链接,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不要上当受骗”。 但是,当记者将关键字改为“发布网”、“发布企业”时,“异地发布”平台的链接将持续。 市场人士认为,打击“场外融资”需要多方合作,从资金流、新闻流入手,进行源头打击,也要加强投资者教育。

“场外资金”多次被禁止

所谓的“评级”网站浮出水面

监管严厉打击“场外配资”,提示虚拟盘风险,“股权配资筛选平台”的第三方“评级”平台浮出水面。

记者以“发布网”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发现了“发布顶端”的网站。 该网站以第三方的立场,统计公开了整个网络的运行、停业、问题、正常运营的“异地配送”平台,以“网络整体最高质量为目标的“股权配送过滤平台”,净化行业混乱 ”。 但其实不然。

记者了解到,该网站上显示的28家“正常”运营的“异地配资”平台大多是2019年下半年以来上线的新平台。 经与证监会7月发布的258家“异地配资”平台对比,其中5家已经出现在证监会的“黑名单”上,另一家“异地配资”平台背后的实体运营企业也“黑名单”上。

记者在该实体运营企业给出现在“黑名单”上的“异地配资”企业打电话时,市场人员表示:“这应该是误会。 因为配资平台名称是另一家配资企业,之后的运营机构名称写的是我们的企业。”

记者在被监管调查询问投资者本金是否受损时,该市场人员表示:“从最近被监管层调查的‘场外筹资’平台来看,第一是利用虚拟磁盘或筹资资金操纵市场,然后向客户发货

事实上,无论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行为,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在进行“异地筹资”,构成了违法证券业务活动,是违法行为。 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企业专营业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很明显,上述员工知道企业经营着非法的“异地配资”,但仍然在招募顾客。 证监会曝光的258家“场外融资”平台中,很多网站链接失效,但仍有机构正常运营。

另外,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除了“配资头条”之外,还有很多所谓“异地配资”的第三方“评级”平台,还有配资排网、配资指数、配资114、配资168等。 这些网站共同的优点是,引导到“跑”“诈骗”“问题”平台和它认定的“正常”平台,提供网站链接的入口。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许多“异地筹资”平台是地下平台,监管部门难以发现,而且“异地筹资”高的杠杆率,将成为投资者的潜在利益和回报。 这种第三方“评级”平台容易让投资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

年度内证监会

处罚变多了

此外,记者今年以来在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发现,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诸多案件中,均与“场外配资”账户的采用有关。 根据最近证监会发布的操纵市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湖北上市公司在当时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某操纵该企业股票时,采用了筹资账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年8月5日至年6月25日期间,吴某除实名管理的账户外,还借款12个信托产品账户、33个homs子账户、2个自然人口账户、1个机构账户(筹资账户),先认购股票,后盈利。 最终,吴某被证监会处罚没有5.13亿元,终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场外资金’确实与操纵市场有关吗? ? 等待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失信乃至犯罪混乱。 还有一些筹资机构的资金? ? 不完全是自己的资金,而是通过信托、有限的合作民间资金、民间贷款等各种渠道容易被诱发吗? ? 巨大的金融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是未来“异地配资”的监管还是? 严格取缔违规平台,严格禁止,然后? ? 精确的打击。

“另外,投资者将资金交给没有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资格的“场外融资”平台和运营机构,相关投资的资金安全没有保障。 场外资金的高杠杆作用也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此外,由此引发的巨大资金流动,将大大加剧市场投资风险,威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 朱奕说。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自9月证监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保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以来,河北、深圳、青海、厦门、新疆

获得四个方面

正确打击“异地配资”

关于如何进一步打击“异地配资”平台,刘俊海认为,第一是四个方面,一是? ? 监管资金流,二是监管新闻流? 三? 是吗? ? 焦点? ? 主要主体? 、、? 抓住? 重要的少数人? ? 包括“始作俑者”的配资中介机构,四是对投资者进行合理的投资教育,抛弃赌徒般的投资精神。

“? 监管层好吗? ?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 等待网络技术手段,? ? 准确吗? 锁定和打击? ? “场外资金”的当事人。 ”。 刘俊海进一步说:“? 场外资金? ’第一个问题是资金提供者在拉动资金链吗? 新闻传播很重要,是吗? ? 必要的话,就来芋梗,“拔萝卜带出泥”,破门? ? 操作市场等大事件重要事件,扩大监管成果。 ? ? 当然,这需要证监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吗? ? 银保监会,? 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等? 建立无缝对接、同频共振的监管协作机制。 ?

朱奕认为,要真正打击“场外筹资”,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加大证监会对“异地配资”的监管力度,将对“异地配资”平台的监管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 通过将“场外筹资”纳入国家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的统一监管范围,保持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金融稳定性。

其次,应与工商等部门合作,从源头上打击“异地配资”,规范相关经营平台,及时公布“异地配资”平台和运营机构名单,并对其进行调查、取缔。

再次,要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工作,考虑到许多“异地筹资”平台是地下平台,监管部门可能很难发现。 或者一旦发现,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发生。 因此,在加强对“异地筹资”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方面,必须逐一发挥群众力量,加大对举报者的奖励额度。

最后,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中,确定“场外筹资”合同无效,通过《纪要》的指导性,近乎证监会行政监管职能的比较有效配合,“场外筹资”

(责任: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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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场外配资”屡禁不止 第三方信息平台借评级之名“导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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