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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网北京4月28日综合报道中国人大网报道,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免去景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贺荣(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新闻网的资料,景汉,1960年11月出生,2009年6月就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副院长,最近已就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年10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今年3月,贺荣调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景汉简历

景汉,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2.07-1984.07河北省石家庄邮电学校教师

1984.07-1984.08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法庭干部

1984.08-1986.0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法院书记官

1986.09-1988.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法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88.12-1989.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法院负责人

1989.07-1993.0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法庭副庭长

1993.02-1994.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长

1994.12-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员

1995.05-1996.12最高人民法院经济法庭调查组组长

1996.12-2003.0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 1994.07-1997.07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3.04-2006.1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期间: 2000.09-2004.0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6.11-2007.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07.04-2008.05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司法改革指导组办公室主任

2008.05-2009.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9.04-2009.0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

2009.06-.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 07-.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12-.0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巡回法庭组书记、审判长

. 04-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标题:“景汉朝、贺荣(女)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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