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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推进农村振兴战术,按照农业优质快速发展要求,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提高耕地保护、地力和效率

《意见》提出,要夯实基础,确保生产能力,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法严格管理,在良田粮食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等大体上,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2年,确保全国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万斤以上粮食生产能力。 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继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意见》强调建立集中高效的管理新体制。 第一是统一布局。 编辑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是统一建设标准。 制定分区域、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 三是统一实施组织。 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快速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四是统一检查评价。 按照粮食安全总督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统一上图入库。 建立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将各级农田建设项目各阶段相关情况入库上图,建设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体系。

《人民日报》(年11月22日03版)

标题:“国办印发《意见》: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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