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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临近,为了维护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民生,稳定管理物价职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平相处的节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省各行业相关经营者如下。

一、山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加强粮油肉禽蛋菜乳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查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停车收入等主要行业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核酸检测、冷链食品消毒、接种疫苗价格监管, 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未标注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

二、各相关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促销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则和疫情期间的相关价格政策,依法经营、合法和诚实信用大致

三、各相关经营者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利用春节费用增加的机器或疫情防控需求,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售价。 不得以囤货为奇,哄抬物价,捏造涨价新闻,坚决杜绝价格过高、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以虚假成本、先加价后折价、不履行价格约定、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复印件、计量单位等诱导客户进行交易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不得提价、垄断市场价格,领域协会或者其他机构不得经营者相互贯通、操纵市场价格。

四、各相关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根据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最高50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自本警告书公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当认真核对上述警告要求,依法按规则开展自我检查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以社会反映强烈、公众关注度高、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为要点巡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要点监管。 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在信息媒体上公开。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标题:“春节期间遇价钱违法行为 可拨打这两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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