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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有限企业( 00267.hk,以下称“中信泰富”)未能阻止香港警方继续调查衍生产品巨亏事件。 香港高等法院近日表示,表面证据显示,中信泰富与诈骗有关,6份内部重要文件将被开封,以供警方进一步调查。

在公布损失之前,曾向中国银行等借贷过17亿5千万港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得到的判决书显示,2008年9月7日,中信泰富通过炒澳元等3种外汇的累计期权衍生产品,造成企业账面损失147亿港元。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利润警告,计入因终止合同而损失7.55亿港元,中信泰富当时最大亏损155亿港元。 他还表示,中信泰富获得了持有29%股份的中国中信集团的15亿美元备用信贷。

判决书是时隔6周才获悉巨额损失并公布的,中信泰富在其旗下大昌行的通告中对企业发表声明称“没有大的不良影响”,法官指出“(中信泰富)是有意向外部和公众隐瞒已知或预想的巨大损失的明显表现”。

此外,在完全未披露财政风险的情况下,中信泰富于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期间,向中银香港、工行和日本三菱东京ufj借贷了17.5亿港元。 批准了借贷决议相关的中信泰富财务委员会,包括当时的主席荣智健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等4位前董事。

事实上,香港证监会在2008年10月22日中信泰富公布盈余警察后的两天内,进行了涉嫌违规的调查。 香港警方于2009年3月16日介入调查,商业犯罪调查科于2009年4月初在中信泰富事务所检索了大量文件和电脑硬盘等。

警方调查升级后,中信泰富创始人荣智健和范鸿龄于2009年4月8日黯然辞职,由中信集团副理事长(现中信集团理事长)、拥有“消防队长”称号的常振明担任中信泰富主席和理事长。

6个重要文件已经开封或有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随后,中信泰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阻止警方查阅香港证监会提交的6份文件和录音。 这包括在得知并披露巨大损失的情况下,法律顾问进行的法律文件,以及2008年9月23日和10月20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的录音。

值得一提的是,荣智健去年1月获得中信泰富的3名小股东民事补偿,荣智健成功将索赔案提交高等法院,小股东最终放弃了索赔。 荣智健在申请中被告知,2008年9月7日集团炒衍生品亏损,但当时情况混乱,经与董事局研究、取得法律意见后,决定未及时公布,在得到中信集团财政支持后,于2008年10月20日发布盈余警察公告

由此可见,荣智健提到的法律意见和董事会会议,是中信泰富是否参与诈骗的重要证据。 香港高院法官在闭门查看上述文件后,终于于今年3月18日判定上述证据表面显示中信泰富与诈骗犯罪有关。 上述文件已经不受法律专业特权的保护,应该送交警方进行下一步行动。

判决后,法官批准了中信泰富将判决的执行保留到4月1日的申请。

彭博数据显示,中信泰富股价2007年底看好50港元,但在衍生产品巨额亏损盈余预警公告的第二天降至6.52港元。 随后,在中信集团的支持和常振明的指导下,中信泰富专注于铁矿石、特钢和房地产业务,销售货运和发电厂等非核心业务,成功扭亏为盈,其全年利润上涨五成,超出市场预期。 中信泰富股价也随后回升,3月18日中信泰富收盘为21.55港元,微升2.61%。

在此期间,辞职后新设立门户隆源控股集团的荣智健继续开发在海南低价获得的神州半岛土地。 由于神州半岛一级开发商中信泰富受到媒体广泛质疑,常振明于去年5月公开否认包括本报在内的记者有双方交易。

作者: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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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香港高院称中信泰富涉嫌欺诈 六份内部文件待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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