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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北京12月14日报道,据哈尔滨廉政网报道,日前,经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对南冈区委原书记王春生进行了立案审查。

王春生,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1977年8月参加职工,1978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任中共依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年8月至年3月任中共南岗区委书记。

王春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开除王春生党籍,给予公职处分。 其犯罪嫌疑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标题:“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被双开 涉嫌受贿、强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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