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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中新经纬客户端根据微信号《北京发布》表示,“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实务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 )确定,因房屋产权交易必须迁移户口,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北京无合法产权住房、不能迁移户口等6种情况,可以申请“公共户”落户。

据悉,为了推进户政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响应人们的期望,处理不具备市内搬迁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稿》提出,“公共户”落户条件户籍被登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落户:

房屋产权交易需要户口迁移,但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的产权住房,户口不能迁移的;

因结婚变化必须迁移户口,但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不能迁移的;

由于从原公司离职必须转出原公司的集体账户,目前公司没有集体账户,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籍无法转出的。

因房屋全部权或公营房屋租赁权发生变更,现权利人或承租人申请转出原户内人员,原户内人员不转出或不能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的。

新生儿父母户籍全部在本市“公共户”内,或者一方户籍在本市“公共户”内,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可以在“公共户”内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其他特殊原因本市不能搬迁的。

在手续上,申请人入籍申请。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者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处理,并提供说明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 以下相同)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申请搬迁逗留户籍人员的,无需提供逗留户籍人员的相关身份说明资料)。

房屋产权交易的,应当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应当提供新的租赁合同和公有住房单位的证明。 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明或者法院的判决、调解书;离职的,提交离职说明资料。

父母户口已在公共户新生儿报出生,按本市新生儿出生落户手续办理。 《转入公共账户》承诺书》或《转入滞留户籍者承诺书》及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中新经纬app )

(责任: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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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拟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这些人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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