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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北京2月1日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并被指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孙波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孙波,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被告人孙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应当依法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孙波简历:

生于1961年,1982年8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2007年7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历任大连造船新工厂造船技术科长、副所长的经营处处长,副社长、副厂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企业理事、副社长、总经理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企业理事、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理事长、总经理。 2009年12月就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党组织成员,兼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企业董事长。 年4月就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副社长。 年3月就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简历摘自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官网)

“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被提起公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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