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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是20世纪80年代金融浪潮中兴起的金融创新其迅速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交易品种之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金融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开放水平,我国金融机构也随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面临着更加严峻的金融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使金融市场更加脆弱。 基于竞争压力和风险的增加,政府如何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金融创新,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特约图书: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事业部延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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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和特征

从字面上看,金融衍生品可以理解为银行信用、债券、股票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前提下衍生的金融产品,首先包括长期外汇或人民币外汇交易、期货交易和外汇下跌交易等。 任何一种金融衍生品都有以下特征。

虚拟性。 金融衍生品本身没有价值,是获取收益的凭证,其价值由目标资产的价格决定,相对具有独立性。

杠杆性。 保证金制度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共同使用的制度。 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双方都可以在支付一定保证金后进行交易,因此这笔交易具有杠杆效应。 保证金的多少与杠杆效应成反比,风险与杠杆效应成正比。

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作用集中风险,虚拟性和未来不可预测的智力增加风险。

合同性。 金融衍生品是双方对未来交易的约定,该合同对交易者未来的权利和义务有确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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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缺陷

金融衍生品的品种很少。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汇率、股票期权、利率远期合约等国内金融市场衍生品品种和数量并不多,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只有可转换债券和权证两种金融衍生品。 品种短缺阻碍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的行业扩张和投资规模的扩大。 人民币衍生品市场不活跃,衍生品参与者不够多,也制约了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金融衍生品在设计上有缺陷。 与国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相比,我国为用户定制的衍生品同质性高,实用上多种产品并存,但不转移风险而扩大风险。

金融衍生品监管主体分散。

理论上,金融衍生品监管应该是政府、领域协会和交易所三方共同建立的三级监管体系。 但是,我国从衍生品市场成立之初就没有确定监管部门的责任,因此至今没有形成健全的监管体系。 各金融机构都从自身角度管理金融衍生品,监管主体的分散性导致政策方法不协调、不稳定,监管效率低下。

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金融衍生品的立法相对落后。 首先,从快速发展的历史来看,目前金融衍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各监管机构根据具体的金融衍生品制定的,缺乏统一的监管法规。 金融衍生品跨行业风险在出现具体问题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其次,现行法律法规中限制性条文多,鼓励性法律少,这些限制性法令对防范金融风险的扩大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制约了衍生品市场的扩大和快速发展。

市场均衡价格缺失。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许多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市场均衡价格相差很大。 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基础性金融产品的价格密切相关,加之我国对金融价格和外汇管制严格,国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金融衍生品的价格。 而且,人民币在目前的资本项目中无法实现自由兑换,衍生品的价格变成了不受市场控制的价格。 两者之间的差额成为投机者争夺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风险。

新闻公开性和透明度不足。 对参与者来说,准确的新闻是进行准确评价的前提。 因此,金融市场需要完备的新闻披露制度。 我国目前的新闻披露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不能真实反映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状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对市场进行合理的评价和预期,从而负面影响了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快速发展。 此外,新闻透明度和公开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但错误的新闻会造成预期的错误评价,造成严重的损失,危害国家金融体系。

市场参与者的素质不高。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是个人或机构。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素质普遍偏低,对金融衍生品的预期评价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和理性评价,盲目的投资和追随行为加剧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稳定和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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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衍生品快速发展的对策

丰富和扩大金融衍生品的种类。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种类不足的缺陷,因此有必要适当增加产品的种类。 从2005年开始,我国金融市场推进股权分置,股指期货成为最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突破口,我国股市规模扩大,投资者队伍也进一步壮大,所以衍生品品种也需要逐渐丰富,以促进金融市场衍生品的完善。

以自主创新、设计完善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 我国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所以目前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任务是增加创新能力,从设计上完善金融衍生品,符合我国国情。 金融机构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可以结合我国金融业的现实情况,制定符合用户情况的金融衍生品。

确定责任,加强金融衍生品的监督和管理。 在监管部门确定职责、协调关系、加强合作、逐步发挥金融市场自身自律工作的前提下,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规定金融衍生品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使金融衍生品市场能够有法律、有力地监管。 我们可以向美国学习,建立类似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跨部门监管决策机构,并以此为纽带加强各部门与政府的协调合作,建立有力的整体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以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

制定法律法规,使监督有法可循。 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监管法规,保证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稳定和持续。 比较品种不同的金融衍生品制定不同的监管规则,使监管具有可比性和灵活性。 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继续进行改革,保证市场均衡价格的真实性,继续改革利率、汇率等,推进市场化进程。 建立市场化和均衡价格的市场环境,推进金融公司市场化改革,提高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和定价能力,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敏感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新闻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 新闻的及时准确披露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措施之一。 金融衍生品新闻最理想的披露,能够使监管者和投资者了解真正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水平和价值水平,并进行准确的评价。 所以,要加强和完善新闻披露制度,严格对新闻造人的处罚,建立透明化、有序化的市场环境。

(责任:朱津津)

标题:“浅析我国金融衍生品快速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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