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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寒亭区书香院小区居民王先生告知本报,日前他们小区可以租用停车位,但租车人要交4万元押金,业主们对此和“卖车”一样不满 对此,该小区开发商表示,由于车价高,他们提出了这样的办法,业主们可以租也可以不租。 对此,有关部门目前对租车业主是否应当交纳押金、交纳多少钱暂时没有规定,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反映出租车的高额押金,业主很不满。

21日上午,王先生向记者发出通知,日前可以在他们的小区租用停车位。 他们小区只有地下停车位,每月租赁费180元,另外还要交30元管理费。 虽然费用本身不高,但是很多业主租不起。 因为这规定了开发商租用停车位,要先交4万元押金。

“一个停车位只能卖8万元,但现在必须付4万元的押金。 我不能接受”王先生说,业主对此非常不满。 当天,记者访问该小区时,玄关贴有小区车辆管理通知,“物业近日接到业主投诉,小区内车辆停放混乱,影响小区消防安全。 16日起将继续实施车辆蓝牙进出制度,无车位业主请及时向开发商办理车位租赁手续”。 虽然没有提到4万元的押金,但是业主刘先生说,到开发商那里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可以先交押金再租车。

返回停车场成本高昂,业主可以选择不租

这一天,记者在房地产上反映了这个问题。 相关人士表示,停车位租赁政策是开发商发布的,无权干涉。 他们在前期进行过协调,但是开发商和业主代表没能达成一致。

作者:林峰

标题:“寒亭区书香院:小区出租车位 收取押金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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