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8字,读完约1分钟

潍坊寿光稻田镇田家村刘某于年12月25日抵达石家庄长安区铁路大学附近,2021年1月1日乘车从济南到安徽,经昌乐收谦站,在下一站接昌乐一人前往安徽。 镇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刘某侥幸隐瞒行为轨迹,其妻子和父亲也表示刘某此时间未回家,造成疫情防控危险。 随后,经检查,刘某承认自己确实站在昌乐收谦站下接人,给水田镇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被动,1月12日上午,水田镇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刘某依法给予教育训诫。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重形势,每个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自己的家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亲密接触者,自己从中高风险区到别处 如果不知道的话,必须违反防疫相关法律

警察注意:

做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掩盖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标题:“寿光男子隐瞒石家庄返乡事实 被依法教育训诫”

地址:http://www.water-quality.cn/xwzx/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