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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难得的疫情防控成果,在春节期间确保公司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健康安全,1月27日,我市专门印发了《关于春节期间稳定岗位停留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仔细部署 对春节期间( 2月1日至2月28日)留守的非潍坊户籍公司员工,鼓励公司按人均1000元以上的标准不重复节日津贴。

鼓励公司按照1000元/人以上的标准发放节假日不重复的补助金

《通知》提出,鼓励春节期间( 2月1日至2月28日)维维的非潍坊户籍公司员工按人均1000元以上的标准发放不重复的节日津贴。 对公司参保,缴费潍坊以外户籍员工,根据停留汉节人数、节假日补贴情况,按人均500元标准,采取“先发后补”办法,对公司一次性给予不稳定就业补贴。

并且,我市稳步开展人员摸底随访和健康监测工作人员,对来自国外、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要点地区的汉办人员和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做好提前准备、核酸检测、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加强疫情防控推广解读,夯实企业广告主体责任,督促员工不要旅游,不要紧急出远门,尽量不要去人员聚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严格个人防护。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人员报告,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在就医途中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疫情的传播风险

完善劳动保障维权途径,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留守人员爱心

积极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保障重点人群,加强职业培训等稳定就业政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支持公司利用春节假期结合,要灵活安排员工的工作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对鼓励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助金的相应人员及时实现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待遇。

各级有关部门建立稳定的用工联动员工机构,设立公司服务专业班,落实员工,统筹协调处理春节期间公司用工、疫情防控、节后再就业等有关事项,阶段性用工诉求大的公司和生产饱和,富余员工

逐一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和载体,加大网上招聘力度,及时发布推送招聘新闻,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人岗精准 网上招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注重实效,采取多次、分领域、分岗位、“点对点”、将岗位送到社区(村)等方法,让劳动者和农民工节后尽量方便到当地就业。 (记者韩镇陈静)

标题:“每人不少于1000元!潍坊:鼓励公司发放春节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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