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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日前我市出台了食品安全通报奖励办法(试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以市长公开电话12345为主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提交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家受理。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违法事实的核实结果以及举报人参与案件调查的程度,分为四个阶段。 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记者潘来奎通讯员李增席)

作者:林峰

标题:“我市公布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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