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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汽车制造商声称禁止经销商私自加价不足车,但他们发现加价现象一定会得到严格解决,但实际上热门车加价销售的现象从未停止过。 与国产奥迪q5、上海大众途观等车型相似,上市至今已有几年,但加价车的规则没有改变过。

面对这种局面,有些人认为汽车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多了几千几万元,可以提前享受,“加”是硬道理。 另一个人认为买加价车落在了奸商手里,应该坚决抵制。

是提车、涨价还是装饰

“指导价在23.98万元和21.78万元的福特翼虎中属于低配置车,有现车,但需要加装1.5万元的装饰。 指导价为17.58万元的顶级车型,需要涨价3万元,再等3个月。 ”。 在位于太阳宫的北京长福新港4s店,一位销售负责人一边介绍福特翼虎的价格,一边熟练填写购车结算清单。

“北京的11家福特4s店,我们已经是最贴心的,石景山、回龙观、昌平等4s店,低配车除了1.5万元的装饰外,还拥有1.5万元的现金。 ”。 这位销售负责人接着说:“不涨价,不装饰也没关系,请稍等。 但是要等多久才能说。 ”。

“大众途观北京4s店的车至少加1万,我再加6000元,相当划算。 ”。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二级经销商的话也不是谎言。 记者打了4s店的电话,得到了所有的回答。 加价车要万元以上,有些店会强制装修。 工作人员说,这辆车上市以来,一直在涨价卖车,“老板的朋友也要加几千元”。

上海市民刘先生到上海南京西路的陆虎店购买车辆。 销售员告诉他,买车要等几个多月。 而且,如果他很紧迫的话,只有涨价。 记者致电位于北京王府井的运通嘉捷路虎4s店,一名叫魏的销售人员表示,加价30万元即可提车,路虎获胜一直加价出售,“不加价,不能提车”。

甩卖车的涨价和装饰销售是业界已经公开的秘密。 除翼虎和路虎外,保时捷、奥迪等豪华企业品牌以及本田crv、丰田suv等车型还实施了标注和装饰销售。

涨价的背后是逃税和腐败

对于加价销售车,4s店推出的理由是供不应求。 “订单太多,生产能力不足,车源太少。 ’上海乐盛长安福特汽车销售企业的员工说。 北京长福新港4s店销售主管也表示,翼虎今年的生产能力为4万辆,只有7%是顶级和体育黄金,全国400多家经销商每家只分几十辆。

供不应求,加价销售的供大于求,减价销售。 市场规律似乎在起作用。 但是转念一想,经不起推敲:既然是市场规律,为什么标价不明确?

“刚上市的车型供不应求,可以理解,但也有上市几年后仍在涨价销售的车型,因供需关系不能简单说明。 ”。 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郑宏表示,不排除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建立利益联盟,故意营造紧张气氛,人为制造供需矛盾。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发票价格仅为该车型原有售价,则几千至几十万的“涨价费”无需交税,为“无本万利”。

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涨价车的后面可能隐藏着腐败和犯罪。 热销车的货源分配权限是厂家的一些部门、一些人手,一些经销商通过贿赂的方式获得越来越多的货源,然后加价出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微博)举例说,畅销书的月产量只有2万辆,市场诉求将达到3万辆。 经销商的供应商越多,意味着利润越丰厚。 积分4s店为了获得越来越多的车,将会给掌握指标分配权的制造商的高管带来好处。

“所以,有的4s店有车,有的店买不到。 买车的人可以把车涨价。 不涨价只是工作。 ”。 贾新光表示,4s店加价销售,部分收入归自己,部分收入转让给制造商高管,也就是将多车的价格转嫁给购车者。

年6月初,一汽大众销售企业副总经理静国松因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相关人士表示,嫌疑人静国松涉嫌在向经销商分配不足车辆时非法收入。 静国松出问题后不久,一汽大众发布了《关于禁止大众企业品牌产品加价销售的通知》。

涨价行为违反价格法

4s店加价卖车,购车人加价卖车,看起来有一个愿望,有道理,其实不然。 中国顾客协会律师团律师邱宝昌认为,加价售车违反价格法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强行加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而违反消法规定的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

“我们在世界各地严禁加价车的行为。 销售产品可能暂时供应不足,只是排队等待,不允许加价插队。 这会影响企业品牌的声誉。 ”。 欧洲某豪华跑车企业品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专家表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存在加价车的问题。

“需要加价车的都是进口车或合资企业名牌车。 这是因为海外汽车制造商控制或垄断了这些所谓的乏车营销市场。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名誉会长徐秉金表示,根据现行《汽车企业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海外汽车生产公司可以在中国设立独立的汽车销售企业,并将其销售企业授权为中国市场总经销商,“进口和合资企业品牌轿车占中国轿车生产销售的70%以上, 这意味着海外汽车生产公司通过其总经销商,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汽车销售的各个环节。”

上述欧洲豪华跑车企业品牌的负责人也表示,实际上制造商完全可以管理经销商,但问题是不想管理还是真的管理?

北京两家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正伟表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外加价销售商品,不得收取未注明的费用。 加价车明显违反价格法的上述规定,客户投诉时,价格主管部门完全可以调查。

业内人士认为,既应在硬性规范,也应在软性规范上着手:一是支持客户诉讼和投诉,经销商加价售车行为一经核实,价格、工商等监管部门应按照规定予以严格处罚。 二是各地消保部门要加强对加价车的评价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题:“加价提车背后暗藏好处链条 行为违法少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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