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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31日电(鄂智超)在3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 《办法》)。 该《办法》打破了迄今为止实行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符合规定的公司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汽车的回收。 另外,允许了报废汽车发动机组件等零部件的再制造。

此次通过的《办法》为了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允许再制造公司销售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五大总成”,对回收、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

旧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13日由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 其中,据说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禁止报废汽车整车,规定“五大总成”和汽车要么进入市场交易,要么采取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标题:“国务院通过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 允许发动机总成等再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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