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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了“修理工在使用不到1月的新轮胎爆炸中死亡”的投诉信。 据发件人游女士介绍,去年10月8日上午6点50分左右,一辆卡车来到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的钱桥社区的“老游轮胎修理店”修理轮胎。 轮胎修理完毕充气时,突然爆炸,轮胎修理工游永华在气压的冲击下跌倒了几米,被送到医院后,治疗无效。

据当地派出所调查,爆炸的轮胎是某轮胎企业制造的不到一个月的新轮胎,漏气,但排列在同一位置的另一个轮胎没有损伤,没有受到重压变形等。 此外,轮胎修理工游永华是一位有十几年修理经验的老师傅,妻子自开店以来就担任辅助工作,因此得到妻子的注意,认为轮胎质量有问题,要求轮胎企业进行赔偿。 女游表示,该企业未采取任何鉴定措施否定轮胎质量问题,认为事故原因是操作不当而拒绝赔偿,最后家人将轮胎企业告上了法庭。 目前此案已经立案,将于月末开庭审理。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因爆胎而导致车辆侧翻的信息不胜枚举。 如上所述,维修中有充气爆胎的,也有行驶中爆胎的。 有些是因为招聘失误,有些是因为轮胎的质量。 “公说公有理,婆说有理”。 爆胎引起的事故有很强的突发性,经常在不知不觉中发生。 这样的事故经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但是从法规到政策都没有充分的规定,保险企业也经常不赔偿。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分解报告》,全年合资企业品牌汽车质量投诉中,轮胎比较投诉的比例为75.93%,超过总投诉量的四分之三。 具体问题多为轮胎鼓包、开裂、由此引发的原因争论和责任鉴定问题。 据了解,许多轮胎企业品牌在解决投诉案件时,对顾客的答复大都是顾客录用失误造成的,而不是质量问题。 但是,客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淡宁认为,在维权纠纷中,车辆轮胎质量问题最难评价,销售商也常常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 目前,我国尚未确定的轮胎质保期,由于证据不足,客户举证困难,难以逾越,赔偿也更加困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中国,4s店只提供轮胎更换业务,不提供轮胎补充服务。 汽车轮胎是消耗品,通常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检查结果显示,如果轮胎没有质量问题,大多数客户只需要自己掏腰包修理或更换轮胎。 但是,客户向经销商购车,根据“谁卖谁负责”的大致情况,经销商有义务帮助客户处理问题,不承担责任。 如果检测结果发现轮胎有质量问题,客户可以直接找到经销商,由经销商联系制造商解决或更换。

业内人士认为,除相关法律和规章不健全外,国家标准的严重滞后也是导致轮胎质量问题频发的重要因素。 以美国和欧洲为例,2007年轮胎测试标准提高,测试速度从以往每小时137公里提高到160公里,耐久性测试里程也从以往的3000公里提高到4080公里,要求进行脱轨、老化、透气性等测试 但是,我国目前执行的轮胎质量标准是1997年颁布的标准,多年来没有任何变化,严重滞后于目前汽车和道路的快速发展速度。

国家公布的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7年,但轮胎是消耗品,中国不涉及召回政策。 但是,在国际上召回汽车轮胎已经成为惯例。 举世瞩目的“凡世通轮胎事件”促使美国轮胎法案出台。

作为全球汽车产销和成本第一大国,轮胎投诉备受关注,有必要加强轮胎等汽车零部件的召回管理。 去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 《条例》最突出的变化是扩大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条例》所称汽车产品除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汽车列车、拖车外,还将轮胎、底盘、儿童座椅等安全关键零部件纳入召回范畴。 中国质量协会客户事业部部长樊天顺去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条例》在相关部门总结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部分具体条例后,正式法律条文应在年内公布。 根据以往惯例,《汽车产品召回监管条例》的具体发布日期可能为年10月。 但是目前,该条例还没有颁布。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15日,工信部发布的《轮胎产业政策》中,对轮胎召回进行了少许复制,但复制量很少,证明相关部门开始重视轮胎召回问题。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希望今后客户遇到轮胎质量问题时有投诉的根据。

:于进

作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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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联法规缺失轮胎质量问题投诉难”

地址:http://www.water-quality.cn/wfqc/2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