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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 年8月31日,经5年、4次审议,随后3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力商法》落地,海外“压力山大”的代购,会对海外的代购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代购时代真的要结束了吗?

许多代购需要工商登记

可以看出,让代购一族感到压力的主要是《电商法》中规定的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条款。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电商法(草案)》编纂情况的报告中规定,电商经营者需要依法进行登记,这要从我国的商事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整体考虑,同时体现网上公平竞争。 那么,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注册市场主体吗?

《电商法》也确定了适用排除的情况。 即,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无需利用自己的技能依法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理发的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除外。 考虑到实践中多家个体经营者交易频率低、金额小,法律要求平台验证身份,可以不要求注册。

中国法学会互联网和新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国外代购有大规模商业行为的,是市场主体,超过一定额度需要依法纳税。 偶尔出国给家人朋友代购少量物品时,不需要注册,但“理发小额”的具体标准需要等待市场监管总局的确定。

工商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但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与纳税并非完全无关。 发生纳税义务的,同样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税务登记,如实申报纳税。

跨境电子商务享受和奖励政策

人大法委在《电商法(草案)》改编情况报告中指出,《电商法》改编思路首要是促进规范经营和快速发展,保障和支持电商创新快速发展,基于“鼓励创新,审慎包容”,基本上有关方面认知不一致,

周汉华认为,作为规范和促进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综合法规,《电商法》只对跨境电商做出了大致规定,对代购这个业态的影响还没有结束,海外代购到结束还不准确。 总体而言,《电商法》对跨境电商持鼓励态度。 例如,《电商法》第五章确定了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建立适应跨境电商优势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已经确定,国家也支持小型微型公司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关于个人购买,《电商法》没有被禁止,但是越来越多的细则需要调整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

个人购买面临着变革

《电商法》是从事通过网络等新闻网络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者组织,是EC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自己建立的网站

周汉华表示,这除了EC平台上的商家外,还包括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通常,海外代购大多通过社会交流平台完成交易,是跨境电商经营者,是《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本质上,海外代购的价格相对较低,促使了诉求,这种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但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本来必须遵守进出口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即使个人从国外携带商品入境,也需要遵守海关、出入境、免税店等相关规定。 因此,海外代购人员从事跨境代购的法律风险很明确,税务风险也是真实存在的。

那么,《电力商法》实施后,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有哪些选择呢? 董毅智告诉记者,目前看起来要么转型为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型微型公司,要么偶尔进行少量代购。 据他分析,目前代购人的利益点是免征关税、加税,这与以往执法依据不足、执法程度不足有关,目前立法已经确定,执行也没有技术障碍,一旦价格上涨,将 因为,从这个长期来看,个人购买和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标题:“《电商法》实施在即 国外代购会消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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